早在2019年,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三醫院骨科主任梁益建就提出了部分一次性醫用耗材復用的建議,但同年國家衛健委確連續三次發文表示:明確嚴禁復用一次性醫用耗材。
經過一年的時間,同樣的問題又再次被國家衛健委提及,但答復卻截然不同!
國家衛健委答復了!
近日(2月1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780號建議的答復》,該建議表示將部分眼科非植入高值手術器械調整出一次性使用器械目錄使用,高值醫用耗材一次性使用,可能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以及醫療費用上漲等問題。
此次,國家衛健委表示:在實踐中,確有一部分醫用耗材可以被重復使用。但醫用耗材是否為一次性使用,是在注冊審批或備案過程中決定的,其使用說明書中有明確規定。
下一步國家衛健委將遵循安全、有效和節約的原則,積極配合國家藥監局調整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平衡復用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并且還制定了明確的行動計劃:
一是建議藥監部門在醫療器械上市審批時,要求或鼓勵企業研發生產可復用的醫用耗材,對不能復用的,應盡量選擇相應替代產品或材料,避免設置不合理技術壁壘。
二是配合藥監部門加強研究論證,對在診療過程中可重復使用且能夠保證安全、有效的,不納入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支持臨床規范復用。
足以見得,國家衛健委已然認可了部分一次性高值醫用耗材是可以復用的,并且提出督促藥監部門在產品上市審批之時就要做出區分,對于可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再納入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支持臨床規范復用!
那么現實真的會如此美好順利么?從國家衛健委的多次答復中都提及了“安全有效”的問題,如何保證復用的一次性高值耗材安全有效?這并非易事!
此前,關于一次性高值醫用耗材復用問題,最大的爭議點是“一次性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的調整”,那么現在這個爭議點即將消失,但是從國家衛健委回復函中我們能夠看到,一次性高值醫用耗材的復用依舊存在諸多瓶頸:
首先時安全問題,醫院消毒供應中心及獨立消毒供應中心現階段處于技術逐步成熟的過程中,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復用困難,不僅是保證清洗質量,關鍵性能的確定風險更大,直接涉及患者安全。
目前國內醫院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用耗材導致交叉感染,最終釀成醫療事故的案例仍然非常多,也是在于我國醫院消毒管理體系不完善仍有很大關系。因此也是一次性非植入性高值醫用耗材復用的重要限制原因。
其次是成本效益問題,醫療器械是否可復用的決定權在生產廠家,由于一次性醫療器械與可復用醫療器械相比審批流程簡單,上市快,收回成本也較快,可復用的則相反,故生產廠家更傾向于按“一次性使用”設計。
如強生公司的超聲刀,一種是現在一次性使用的超聲刀,使用后被破壞,無法復用,其價格下降近一半,已上市。另一種是研發新的可復用的,改良現有的結構,可拆卸能清洗,這個產品待FDA批下來,可能要2年的時間。
還有其他的耗材結構問題和企業申報問題。所以,要真正落實一次性高值耗材復用,現實問題依舊不簡單!但是既然松口,一次性高值耗材可復用的問題遲早會被解決,時間的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