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第二批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明確,在第一批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九大類69個品種基礎上,將其余第三類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納入第二批實施唯一標識范圍。2022年6月1日起,生產的第二批實施品種應當具有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簡稱“U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