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帶來的最直接影響是虛高價格的下降。但在降價之余,也需要用更規范的制度、明確的獎懲措施,保障集采工作的有序開展,實現醫、患、企多方共贏。
不按時回款,扣減10%預付金?
今日(12月24日),寧夏醫保局發布《自治區組織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擴大覆蓋范圍,促進醫用耗材價格回歸合理水平,減輕患者負擔,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凈化流通環境,引導醫療機構規范使用。要及時落實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序開展我區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在企業比較關心的回款方面,要求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開展結算,建立集中帶量采購預付機制,合同簽訂后,醫保基金按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醫療機構,作為醫療機構向企業支付產品采購款的周轉金,降低中選企業交易成本。按照醫療機構采購進度,從醫療機構申請撥付的醫療費用中按月沖抵預付金,在一個采購年度內全部收回。?
此外還特別提出,要完善懲戒工作機制。醫保部門對未按集中帶量采購要求完成約定采購量、不按規定時間回款的醫療機構,在其下一年度預付金相應扣減10%,并通報至自治區、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今年6月,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在集采覆蓋品種、企業、醫療機構范圍,約定采購量、競價和中選規則,質量、供應配送、中選產品優先使用、回款保證等方面做出規定。?
《意見》指出,重點將部分臨床用量較大、采購金額較高、臨床使用較成熟、市場競爭較充分、同質化水平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采購范圍,并根據市場銷售情況、臨床使用需求以及醫療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入圍標準。
多地發文,保證供應、回款?
據觀察,數月來,多省陸續印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方案整體內容與國家醫保局發布的指導意見大致相似,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也有相應調整。
例如,寧夏醫保局在保證回款、采購量方面明確了具體的懲戒機制,
醫保部門對未按集中帶量采購要求完成約定采購量、不按規定時間回款的醫療機構,在其下一年度預付金相應扣減10%。
河北省醫保局在國家醫保局提出的醫保基金預付比例不低于30%的基礎上,
將預付比例調整為50%,進一步減輕醫療機構支付貨款負擔。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產品貨款的醫療機構,按照政策規定給予預警,
預警后5個工作日內仍不回款的,暫緩撥付該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費用,保證按時支付企業貨款,降低企業交易成本。
此外,還進一步明確了醫療機構激勵機制,完成約定采購量且考核合格的,按不高于結余測算基數50%的比例返還定點醫療機構。
其中60%-70%用于醫務人員的薪酬發放,30%-40%用于醫療機構發展,從制度上鼓勵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產品,杜絕帶金銷售。
陜西省醫保局也規定,對因集中帶量采購節約的醫保資金,
原則上可按不高于結余資金50%的比例返還完成約定采購量且考核合格的定點醫療機構。
青海醫保局特別指出,中選生產企業可自行配送也可自主選擇配送能力強、信譽度好、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高的流通企業進行配送(不超過3家),
確保全省尤其是邊遠地區的供應。
要加強配送和驗收管理,配送企業要根據醫療機構下達的采購訂單,及時配送醫用耗材,不能按照訂單需求及時配送,或連續6個月配送率未達到95%的,取消該企業在我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的配送資格。
明確實行醫保基金直接結算。其中,帶量采購的醫用耗材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的基礎上,由醫保經辦服務機構直接與配送企業結算,掛網采購的醫用耗材由醫療機構與配送企業進行貨款結算。
總體來看,醫保基金預付機制、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醫保基金結余留用、配送管理、供應保證等諸多引起廣泛關注的舉措,在各省集采方案中多有不同程度的細化和完善。帶量采購在制度保障下將更趨規范,實現多方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