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種情況,禁止采購進口醫療設備!
違規采購進口醫療設備
大三甲醫院被點名
據泰州市監察委員會發布的《市人民醫院黨委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報告》了解,泰州市人民醫院因未經批準采購進口設備、未按規定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醫用耗材等23項問題,被巡察組要求立即整改。
據了解,該院在2019年采購了195件進口醫療設備,但是卻并沒有向泰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審批。
事發后,醫院根據實際情況火速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設備采購流程管理的有關規定》(泰人醫【2020】186號)制度,明確要求市級招標平臺上招標的進口醫療設備均按照《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進行了設備采購前的財政審批工作。
同時,還聘請醫院的法律顧問對醫療設備采購合同進行指導,依法依規做好醫療設備的采購,醫療設備委員會每年督查指導等等措施。
泰州市人民醫院始建于1917年,最初為美國基督教教會創建的福音醫院,2011年經江蘇省衛生廳批準成為國家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是泰州地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為一體的唯一的國家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
醫院固定資產9億元,其中醫療設備價值4.4億。醫療設備共有10248 臺,1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500余臺套,萬元以上醫療設備800余臺套。擁有西門子52環64層PET一CT、西門子雙源螺旋CT、3.0T和1.5T核磁共振、16排螺旋CT、DSA、電生理三維標測系統、ECT、醫用直線加速器、1000mA數字胃腸機、DR、準分子激光、DNA定量測定儀、人工肝支持系統、各類腔鏡等設備。
根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了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以直接進口或委托方式采購進口產品,必須按照既定程序進行專家論證,而后逐級上報備案,再實施采購。
并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規定,國產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逐步提高公立醫療機構國產設備配置水平。
但是顯然,近年來許多醫療機構在采購醫療設備的時候,依舊戴上了有色眼鏡。
說起國產醫療設備,過去我們常聽到的描述是悲情,產品趨于同質化,低價競爭常態化,想要進入大型醫療機構,卻被人戴以有色眼鏡看待,外企喝湯吃肉,國產廠商卻還在找米下鍋。
但經過近些年的發展,尤其在貿易戰與新冠疫情的雙重洗禮下,在利好政策和資本市場的助力之下,國產設備受到的關注程度和發展速度早已今非昔比。加強高端儀器研發制造寫入“十四五”規劃,各地采購政策更是優待國產。
以陜西省為例,發布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中,就明確各單位在開展醫療、教學科研等工作需要采購進口設備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中國境內無法獲取;
2、中國境內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
3、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
4、國內設備技術性能指標不能滿足需求。
也就是說,只有國內沒有且無法替代的,才能選擇進口,否則,必須優先采購國產設備。
今年以來,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已相繼發布最新“進口醫療設備采購清單”,哪怕是清單內的設備,依舊需要合理的理由,且不能限制國產競爭,而清單外的設備,自然國產優先。
2月,浙江省財政廳公布了《2021-2022年度全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統一論證清單(醫療設備類)》,浙江省可采購進口醫療設備有195種。
3月,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2021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目錄清單的公示》,廣東省僅46種醫療設備,可選擇采購進口產品。
4月,四川省政府采購網也發布了《省級2021-2022年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論證意見公示(醫療衛生設備類)》,四川省僅有59種醫療設備,可選擇進口產品。
而除了進院,在支持國產醫療器械研發創新,和給予稅收優惠層面,今年以來國家支持力度一直在加大。
去年6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就發布了《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明確凡是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將全額退還增值稅。
同時,隨著國民對國產設備的接受程度不斷提高,國產品牌也正由內而外煥發新的活力。未來五年,在政策的扶持下,隨著國產醫療器械創新網能力和產業水平的提高,國內市場長期被進口醫療器械壟斷的格局將被逐漸打破。
尤其在高端醫療器械領域,我們相信,總有一天市場上將樹立起一批真正有技術、有市場的民族優秀創新品牌,徹底打破籠罩在國產品牌身上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