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執行有變!
7月1日起, 15種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有變!6月5日,河南省醫保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3年6月底集采耗材協議期滿接續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自7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接續執行15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采購周期為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河南省15類醫用耗材接續執行帶量采購,在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配套政策方面,新增了相關規定:
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執行。
通俗地講就是,如果非中選產品不能替代中選產品或是和中選產品作用差不多,那非中選產品的醫保支付就是中選產品的最高中標價格。
這項政策是河南省首創,對于市場和當地經銷商,以及部分非中選產品企業的影響可謂是巨大的!
對于企業產品而言,「非中選」這個概念包含了臨床在用的集采中選產品之外的同類產品,結合本次15種醫用耗材帶量采購而言,進入帶量采購產品目錄只是一個小的范圍,更大的「非中選」產品,還包含了集采落選、以及科技含量較高但未納入集采的產品。
河南省此次政策的下發,針對非中選產品支付限價的要求,使得大部分醫院采取的態度就是先完成帶量中標的有協議量的產品,針對一些“非中選產品”的使用熱情必然會削減。
河南省執行脊柱國采中選結果,參照天津市,對非中選產品系統、部件設定掛網價格高線,并且首次提出: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要和已經中標的產品對比是否類別相同、功能相近。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之后,在國家脊柱國采的執行文件中,山西與湖南也紛紛跟進這一政策。
而現在在河南省15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續接執行中,也明確執行這一政策。這意味著這項政策將在更大范圍內鋪開!
對于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和當地經銷商而言,想要在集采之外將“非中選產品”作為短期“避風港”的權宜之計,似乎將更難實現。
國家文件下發! 大批產品進院受限河南等多個省份相繼落地這項政策,正是國家文件的執行。
去年11月,國家醫保局發布“《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醫保醫用耗材“醫保通用名”命名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依據功能和效果相近、支付標準管理趨同的原則,將具有醫保耗材編碼的耗材進行分類合并,形成醫保通用名。
《通告》也提出在“醫保通用名”基礎上,一視同仁,非中選產品的醫保支付標準不得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
在“醫保通用名”原則下,集采結果將覆蓋同一通用名下所有產品。這意味著醫用耗材將獲得和仿制藥一樣的支付政策,無論是否參與集采,只要在同一通用名下,所有產品最后的醫保支付價都將趨同,推動類別相同、功能相近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的逐步統一。
除了集采落選的“非中選產品”,一些只是改進了部分功能,例如外觀或者簡單結構的“微創新”產品,試圖披上高科技含量或者“創新型產品”外衣進入醫院的美夢也將破滅,這類產品進院將進一步受限。對于做當地醫院的經銷商而言,更要擦亮眼睛選對合適的產品才能有新的出路。
另一方面,這項政策的落地,也意味著后集采時代醫保精細化管理正在快速推進,醫用耗材市場的創新方向也將日益明朗。同時將對未來醫用耗材市場帶來較大的改變,推動耗材廠商進一步轉型,改變當前低水平競爭的模式,進行原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