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IPO信息概覽
近日,上交所發布關于終止對飛依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依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審核的決定。原因系企業和保薦人主動撤回上市申請。
飛依諾是一家數字化彩超設備生產商。公司專注于數字化彩色超聲診斷儀及其相關技術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經過多年發展,飛依諾已形成較豐富的產品體系,主要通過為下游經銷商或終端客戶提供適用于不同場景的產品來實現收入和利潤。根據相關報道,飛依諾已在國內及全球100多個國家建立銷售渠道,其產品自上市以來入駐全國近400家三級醫院。2021年,飛依諾全系列超聲產品銷售總額位列國產廠商第三名。
涉及知識產權糾紛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飛依諾因“商業秘密侵權”被通用電氣醫療系統公司(GE)告上法庭。飛依諾公司作為被告涉及賠償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目前案件已開庭審理。
2015年3月9日,General Electric Company(通用電氣公司)、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原告”或“通用公司”)向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公司及奚水、田園、高文友、賈志遠、費鵬豪、周鄂林、陳惠人、吳方剛、郭建軍(以上均為飛依諾公司股東,下稱“被告”)侵害其數字化超聲診斷儀產品操作系統軟件中所包含相關算法的商業秘密。
值得留意的是,被指控人員中奚水、田園、高文友、賈志遠、費鵬豪、陳惠人、吳方剛均曾任職于通用公司。
通用公司訴請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銷毀其掌握的載有原告的任何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圖表和電子文檔等物質載體,并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使用原告的任何商業秘密;(2)飛依諾立即停止生產、委托生產、授權他人生產和銷售侵犯原告商業秘密的數字化超聲診斷儀產品,并銷毀侵權產品的成品(包括召回并銷毀已經售出的產品)、半成品、技術資料、說明書、宣傳材料及其電子文檔;(3)飛依諾就其侵犯原告商業秘密的行為公開發表聲明,消除其侵權行為給原告和行業造成的不良影響;(4)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萬元(暫定數額,原告保留在訴訟過程中進一步追加的權利),其中包括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翻譯費和律師費等實際費用。
總結啟示
筆者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應當充分做好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工作。對于整個醫療器械領域,尤其是高端醫療器械板塊,不論是研發工程師還是專利工程師,高水平的人才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的,人興則興,但是由于市場利好等多種因素,醫療器械人員之間的流動相比于傳統行業要頻繁的多,而且也存在競爭主體之間的互相“挖角”,這不可避免的會發生技術轉移從而引發摩擦糾紛。從這兩年涉及醫療器械的知識產權案件來看,由于核心技術人員的流動而引發的商業秘密、專利權歸屬等案件層出不窮,且數量逐漸增多,因此,醫療器械企業相關知識產權從業人員應當將商業秘密等納入工作范疇,主導或者輔助做好商業秘密的三性工作,尤其是做好知識產權方面的保密性舉措,落實專利獎勵政策,把控專利各事務流程,研判發明人實質貢獻,監控競業人員專利申請動態等。但是,還需指明的是,對于技術人員的流動,本身是正常行為,其在任職期間通過自身領悟而形成的經驗,通過自身提高而對本領域技術的理解,通過自身學習而掌握的專業功力,不宜與企業自身核心技術綁定,這一點在商業秘密和專利權的使用上應當給與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