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規劃司發布關于疾控中心建設標準的征求意見函,據文件描述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5年建設標準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15〕273號)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劃司組織開展了《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編制工作,現已形成征求意見稿。
《關于印發2015年建設標準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項目表截圖
意見稿附件,公布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特殊實驗室用房建筑面積指標》和《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主要儀器裝備配備標準》,下表為必須配備的設備(文末附完整清單):
儀器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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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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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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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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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熒光定量PCR擴增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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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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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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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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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R擴增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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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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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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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泳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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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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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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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自動提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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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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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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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測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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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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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快速鑒定質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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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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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原快速篩查鑒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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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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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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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致病菌全基因組快速鑒定及溯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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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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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微生物核酸檢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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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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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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酶聯免疫光譜分析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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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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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沖凝膠電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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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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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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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電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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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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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主要儀器裝備配備標準》的公布,意味著以上醫療器械將成為全國各地疾控中心的必備裝備,這意味著國內至少3500家各級疾控中心實驗室以及未來增加的疾控中心都將以相同標準配置以上設備。
目前公布出的設備種類多為比較基礎的設備,國內廠家完全有自主生產的能力,此外我國對于此種基礎設施的建設,多會以國產設備為主,因此《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主要儀器裝備配備標準》或將為相關的國產設備廠商帶來新的增長點。以下為關于中國疾控的更多介紹,文末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的完整附件。
01、疾控中心是做什么的?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簡稱中國疾控中心,英文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縮寫CDC)通過對疾病、殘疾和傷害的預防控制,創造健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國家安全,促進人民健康;其宗旨是以科研為依托、以人才為根本、以疾病控為中心。是政府舉辦的實施國家級疾病預防控制與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和服務的公益事業單位。
疾控中心往往需要擔負指導建立國家公共衛生監測系統,對影響人群生活、學習、工作等生存環境質量及生命質量的危險因素,進行營養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學監測。
疾控中心設有8個研究所,即寄生蟲、病毒學研究所、流行病學微生物研究所、勞動衛生和職業病研究所、環境衛生與衛生工程研究所、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環境衛生監測所、儀器衛生監督檢驗站及一所衛生學校。
02、中美疾控中心對比
美國CDC成立于1946年,那一年美國爆發瘧疾,美國CDC在東南邊陲的是重災區喬治亞州成立,歸屬聯邦政府衛生部。最初CDC爭取到衛生部的1000萬美元預算,雇傭了不到400人投入瘧疾源頭——蚊子的除滅工作中。
消滅掉蚊子和瘧疾之后,極具志向和眼光的CDC發起人Joseph Mountin,開始將部門職責擴充為所有傳染病的防控,自此CDC開始不斷擴容壯大。1947年,CDC以10美元的名義價格在亞特蘭大購置15英畝土地(約合6萬平方米),興建辦公和科研大樓,此地至今仍是美國CDC總部所在。
在由瘧疾防控向全部傳染病防控擴容后,CDC與時俱進,開疆拓土。在全球對流行病學尚無概念之時,美國CDC已自發部署疾病檢測系統,范圍也從傳染病擴展至非傳染性的其他重大、多發疾病。
2000年前后,美國CDC歷經半個世紀的發展,已是一個龐然大物。其職能涵蓋疾病防控、健康促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等三大類,技術先進、功能強大,雇員已有五六千人。
相比之下,中國的疾控中心無論在經驗還是制度上,都存在一定的短板。
中國的疾控中心起源于1983年,比美國晚了近40年,1983年12月23日,衛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預防醫學中心。1986年1月19日,中國預防醫學中心更名為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2002年1月23日,在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衛生部工業衛生實驗所、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中國農村改水技術中心的基礎上,組建成立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國疾控不是一套真正的全國一體化組織。作為中央一級的事業單位,國家疾控中心只是中國疾控體系中的一支。與之相應的,則是省、市、縣三級的疾控中心,總計達3500余個之多,在全國擁有19萬人之眾。相比之下,不同,省、市、縣三級疾控中心的歷史遠為悠久,反而有著更為清晰的定位和更豐富的經驗。
在中國CDC成立后,開始對地方層面,省、市、縣三級數千個衛生防疫站施行改制。陸續將衛生監督職能剝離,轉而在各地衛生廳(局)之下設置衛生監督所,隨后各地防疫站更名疾控中心,隸屬衛生局管理。
但中國CDC不具備類似美國CDC“疾病防控”的行政職權,定位上更加偏向技術服務與咨詢功能,這也是在新冠疫情爆發后,CDC遭受民眾質疑時鐘南山院士曾提到的:“CDC的地位太低了”的根本原因。
03、《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意義何在?
中國CDC成立11個月就經歷了非典,成立18年后有經歷了新冠的洗禮,非典時由于剛成立不久,社會輿論對其沒有過多苛責,但在新冠防控暴露出的問題,也開始令人思考,是否應該給予中國疾控中心更大權力,令其在行政、技術兩方面均能貫穿到底,對其之下的三級疾控中心實施真正的管理。
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標準》的頒布是否可以看做一個中國疾控改革的信號?標準建立往往是對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運營維護及管理等活動和結果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復使用的技術依據和準則,這將更有助于疾控體系升級,幫助CDC從衛健委體系中剝離出來,設立獨立的疾控局,實現條條的垂直管理,在衛健委之外自成一套行政體系,類似國家藥監局體系。
以下為清單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