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湖北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通知》,新冠核酸檢測項目最高限價由132元/次調整至80元/次,新冠抗體檢測項目最高限價由40元/項調整至25元/項,上述價格為政府指導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通知》自2021年1月15日起在全省執行。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