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116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2021-05-10
省市場監管局: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劉金保代表提出了關于增強醫療器械行業自主研發能力,保障全民健康水平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一、建立醫保支付標準和集中采購協同機制,支持國產醫用耗材行業發展
建立健全醫保支付標準與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協同機制,通過制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品種和非中選品種的醫保支付標準,支持國產優質醫用耗材研發和使用,促進國產醫用耗材行業發展。2020年12月,我省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配套措施使的意見>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42號),要求各地級以上市醫保部門做好冠脈支架醫保支付標準制訂工作。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采購中選品種的中選價作為支付標準,全額納入醫?;鹬Ц斗秶?,對非中選品種設定最高醫保支付標準,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相應措施,兩年內逐步調整支付標準,使其不超過最高中選價。各地級以上市醫保局通過制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的支付標準,規范相應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工作,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國家集中采購中選的國產醫用耗材。
二、將符合條件的醫用耗材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2021年3月,我省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用耗材目錄(2021年)》(粵醫保發〔2021〕14號),將臨床價值高、經濟性評價優良的醫用耗材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進一步明確了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范圍,參保人按規定使用目錄內的醫用耗材時,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減輕了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同時促進了國產醫用耗材產業發展。
三、完善招標采購機制支持國產耗材的研發和使用,促進國產耗材的替代
一是出臺《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2號),要求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統一在采購平臺上采購,凡已取得國家藥監部門頒發的正式生產批件的產品均可選擇在省平臺、廣州平臺、深圳平臺報名掛網交易,醫療機構按臨床需要在網上采購使用,逐步實現“掛網交易、全省可采”,降低企業銷售成本。對于采購平臺上無企業掛網的短缺品種、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審批或緊急緊缺品種、未發生實際交易或其他原因導致采購困難且臨床必需、臨床使用量極少等類型的醫用耗材,醫療機構可在年度采購總金額5%范圍內自主議價采購,促進國產醫用耗材盡快投入臨床使用。二是在制定我省醫用耗材集采規則中,實行國產醫用耗材和進口醫用耗材同類同組競價政策,提升國產醫用耗材的價格優勢,增加國產醫用耗材中選幾率。
??專此函達。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